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定,现将瑞昌市罗湖一三四组划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瑞昌市罗湖一三四组划拨地块;
******委员会;
******有限公司;
调查结果:调查单位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综合分析可知,本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未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对本地块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联系人:黄工,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要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