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设计、施工)更正公告二
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代理的海口府城传统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EPC(设计、施工)(项目编号:E************001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做出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现变更为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施工资质要求“须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变更为“须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②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原招标文件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变更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变更内容在招标文件对应更正(详见附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高登街琼山区财政大楼6楼
联系方式: 赵工/089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面前坡路3号冠盛天泽园3号楼1单元601房
联系方式: 刘工/0898-******